1、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使用什么方法
起诉离婚的方法:
1.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,并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;
2.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;
3.调解有效的,终止审理;
4.调解无效的,进行审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
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
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2、起诉离婚的步骤有什么
1.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。
一般是到立案大厅,由立案大厅进行审察,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,给予立案。假如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,则按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原则,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。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,须提供以下证件:
请求断定离婚的起诉书;
户口本;
身份证;
结婚证。
2.经立案大厅审察符合立案条件,准予立案后,由立案庭发出立案公告书,你凭立案公告书缴纳诉讼费。法院正式受理案件。
3.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,将案件移送民事庭,由民事庭进行审理。
4.民事庭受案后,向另一方发出传票,需要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。同时,法院也公告你到庭参诉。
5.双方到庭后,由法院进行调解。调解的结果有3种:
经调解后双方想保持婚姻的,则由你撤回起诉,婚姻继续有效。
经调解后,他赞同你的离婚请求的,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置的,则由你撤回起诉,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。
经调解后,你仍坚持需要离婚而他不认可的,或双方赞同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置存存在争议的。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。
6.法院通过开庭审理,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
3、提起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
法律快车提醒你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。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一个月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
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第一百六十四条
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一个月。